2025-03-13 阅读数:706
云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和《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优化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在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基础上,新增“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考试点。为加强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明招生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招生质量,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公平科学、规范有序进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纪检委员、博士点负责人和研究生教学秘书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招生工作小组开展招生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招生工作小组以畜牧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草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为单位组建,设组长(由各一级博士点负责人担任)1名、助理1名,由本学科5名以上熟悉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政策、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家组成,负责初选、审核、成绩评定、提出拟录取名单。招生工作小组的组成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招生导师条件和方式
1.严格遵守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坚持立德树人,治学严谨,恪守学术道德,身心健康,能切实担负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职责。
2.院士、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科技部、教育部创新团队带头人、国家重点研发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排名前三)、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员、云岭学者、二级教授,且当年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校内博士研究生导师。
3.导师在研经费不低于20万元。
4.满足上述条件的导师,原则上同年只选择一种招生方式。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请人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具有较高外语水平。
4.申请人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内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5.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本人档案材料转入我校。
6.满足所报考学科规定相关条件和要求。
7.报考“申请-审核制”的考生须征得拟报考导师的同意,原则上和导师本人无直系亲属关系。
四、申请材料
1.《云南农业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报考导师填写《云南农业大学“申请-审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附件2)。
3.两名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信(附件3)。
4.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和与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读硕士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读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在读硕士生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往届硕士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提交《云南农业大学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审核盖章(附件4)。
7.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往届硕士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在读硕士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学术成果或人才称号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0.自我评价材料(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个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经历,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和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学术或专业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
11.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和其他可以提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12.签订承诺书(附件5)。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且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五、申请程序
1.申请者按规定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进行形式审查。
2.学校研究生处将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移交给学院,由学院负责组织对申请者进行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
六、审核成绩评定
1.政治思想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方面,申报当年有违规违纪并受到处分者不予录取。
2.申请材料审核。只有申请材料各项审核成绩≥60分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外语水平成绩:通过英语四级考试计60分;通过英语六级考试计100分;雅思6.0分或新托福60分及以上计100分;发表(含录用)英文学术论文最高计60分;同行专家评议最高计60分。各部分成绩不叠加,同时满足两条以及上,按最高分计。
(2)科研成果成绩:①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含录用)IF < 5每篇50分、5 ≤ IF < 10每篇70分、10 ≤ IF每篇100分,参与发表(含录用)SCI论文IF < 5每篇20分、5 ≤ IF < 10每篇30分、10 ≤ IF每篇40分;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期刊发表论文(含录用)每篇30分,参与发表论文(含录用)每篇16分;②专利:第一身份人授权发明专利每项40分、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20分,参与授权发明专利每项20分、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10分;③奖项:校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一等奖50分、特等奖100分,位次递减10分;省部级教学或科研奖励翻倍;④项目:主持国家级项目资助经费 ≥ 200万每项100分、50万-200万每项80分、≤ 50万每项60分,主持省部级项目资助经费 ≥ 100万每项70分、20万-100万每项50分、≤ 20万每项30分,主持地厅级(含市级、校级)项目每项20分,主持横向项目每项20分。参与国家级项目资助经费 ≥ 200万每项40分、50万-200万每项30分、≤ 50万每项20分,参与省部级项目资助经费 ≥ 100万每项36分、20万-100万每项26分、≤ 20万每项16分,参与地厅级(含市级、校级)项目每项10分,参与横向项目每项10分。各部分可累加,满分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
(3)导师成绩:由申请人所报考导师或导师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资料进行评审,根据《云南农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中的考核内容,对申请人评出“考核综合成绩”,即为导师成绩,导师成绩满分为100分。
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外语水平成绩*25%+科研成果成绩*25%+导师成绩*50%。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通过。
3.业务能力和外语能力考核。该部分成绩由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成绩(占60%)、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成绩(占40%)两部分构成,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通过。
4.综合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50%+业务能力和外语能力考核成绩50%。
七、指标分配和录取
1.符合“申请-审核制”招生条件的导师每年至少分配一个指标,根据项目经费、科研成果、学科贡献等情况可酌情增加指标。多名考生报考同一导师,按照不超过分配指标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和申请人的审核结果报学校研究生处。相关材料学院按要求存档。
3.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
4.待录取考生按要求参加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学。
八、工作原则
1.“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监督到位,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2.要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的审核作用,尊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自主权。如与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应主动回避。
3.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违规违纪成员,按照相关文件处理。
4.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加强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招生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5.其他工作要求按《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云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