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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细则

2022-02-24  阅读数:482 

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校政发2015134号文)精神,为保证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 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条 自主选择专业的要求:

(一)不得跨专业类选择专业(专业类的划分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执行)。我院现有动物生产类、草学类和水产类。动物生产类包含动物科学和蜂学两个专业,草学类指草业科学专业,水产类指水产养殖专业;

(二)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修完相应时间内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

(四)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艺术、体育类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及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已有转学经历的学生,均不得转专业。

第三条 工作组织

(一)学院成立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符合转专业条件的2020级本科生将《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云南农业大学2020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见附件2)、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231日前交所在学院教学办,逾期不再受理;

(三)学院于202237日前完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选拔工作;并将名单报教务处学籍学历和信息管理科。

(四)教务处对学院提交的录取名单进行复核,并将录取结果于202238日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相关学生即可办理转专业手续,且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五)相关学生在提交转专业申请表之前,务必先登录拟转入学院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并慎重考虑自己所申请转入的专业,若有疑问,可到拟转入学院教学办详询。

第四条 重新选择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学习年限、学费标准按重新选择的新专业执行。

第五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补修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课程。原已获得的课程与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为相同或相近课程(学分差别小于0.5学分)的学分,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予以承认;其他课程可认定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第六条 其他事宜按照《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0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的通知》(教通20226号)执行。

附件【附件1 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docx】已下载15次

附件【附件2 云南农业大学2020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docx】已下载12次